——幼兒園退費等問題公開征求意見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王南)
1月16日,記者從德州市發改委獲悉,日前我市制定《關于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幼兒園退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市民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和郵寄信件三種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1月21日。
《通知》中提到,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具體退費規定為,幼兒入園后退學(轉園)、請假的,保教費、住宿費根據兒童實際在園天數應按月計退。全月未入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應當按收費標準的75%計退。辦理退學(轉園)時,按季度或按學期收費的,已提前預收的剩余月份(辦結退轉園手續次月及以后月份)保教費、住宿費應全額退還。累計在園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保教費、住宿費應按收費標準的50%計退。累計在園天數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退保教費、住宿費。
此外,因公共衛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幼兒園暫時停園(班)的,所收費用應當按暫時停園(班)的實際天數計退或抵頂后續收費。因幼兒園放假等原因不能入園的,幼兒園不得收取該時間段的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應按當月未進餐的天數計退。
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退費根據幼兒園和兒童家長簽訂的包含收費退費辦法的協議約定執行。各縣(市、區)在參照本《通知》的基礎上,可按照當地的幼兒園收費政策,制定本轄區具體幼兒園退費政策。
規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