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藍”助力“依法帶娃”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高忠祥李玲)
“我對孩子確實疏于監護,以后一定注意改進,感謝你們的提醒。”近日,寧津縣檢察院對2名涉嫌盜竊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并向其監護人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據悉,《家庭教育促進法》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德州檢察機關已發出11份家庭教育指導令。
在宣告儀式上,寧津縣檢察院檢察官向其監護人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同時邀請婦聯、關工委、家庭教育指導師、律師共同督促其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優化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指導令發出后,家庭教育指導師客觀分析了家長們在家庭教育觀念和方法上存在的問題,指導家長們要重視家庭教育,引導孩子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為孩子健康成長營造良好氛圍。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給孩子講好‘人生第一課’,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長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德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呂慧說,“而我們在辦案中發現,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教育缺失情況,暴露了父母在監護和家庭教育能力上的不足。”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為切實落實好《家庭教育促進法》,共同督促指導家長“依法帶娃”,德州市檢察院與市婦聯、關工委聯合會簽印發了《關于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辦法》,對家庭教育指導的適用范圍、方法措施、工作銜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規定,明確了各單位分工職責。12個縣(市、區)檢察院也同步與婦聯、關工委會簽文件,建立了全面協作機制。
此外,德州檢察機關還將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與罪錯未成年人幫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護等工作有機結合,適時對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進行回訪,對家庭教育指導情況進行評估,跟進了解監護狀況及親子關系等,鞏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