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森
【現狀】橫沖直撞電動汽車亂駕成風
???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電動汽車青瞇有加,選擇它作為家庭常備交通工具,其實這也是看中了它的一些有利條件。首先是費用不高,買一輛便宜的電動汽車,兩三萬塊錢就夠了。其次,電動汽車身份特殊,它不屬于機動車范疇,買來就能開,不需要學駕駛證,也不需要年審,省了車主很多麻煩。再加上節能環保、車身輕盈、停車方便等諸多優點,使得電動汽車成了愛車一族的新寵。
??? 但我們在不少地方可以看到,由于一些駕駛員缺乏基本的駕駛技能,開車上路后,不懂交通規則,串道闖紅燈,剮蹭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在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后,處理起來無章可循,留下了不少隱患。由于事故頻發,不少市民呼吁對電動汽車進行規范化管理,以保障出行安全。
??? 近幾年德州市小型純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迅速,但由于其標準體系尚未形成,導致一些企業生產狀態混亂,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為了節省成本,一些廠商在設計方面,特別是安全設計方面,電動汽車和正規汽車根本無法相比。如無安全氣囊,車身大多是塑料、復合材料制成的等等,產品安全性和可靠性均無法得到保障。另外,許多廠家生產電動汽車盲目追求過快的車速,但制動性能差。整車質量過輕,大大降低了行車的安全性。
【建議】完善法規加強管理
提交人:王長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電動汽車明確歸類到非機動車,但電動汽車究竟應在機動車道行駛還是非機動車道行駛,卻語焉不詳,沒有作出明確界定,造成管理難度加大。許多城市因此還引發了是否禁行電動汽車的爭議。市政協委員王長軍建議,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加強對電動汽車的專項管理。“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由于電動汽車在價格上所具備的優勢是燃油汽車所無法比擬的,因此,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大規模進入家庭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與其到了電動汽車滿街跑的時候再去規范它,不如就從現在做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修改的情況下,我們可根據本地實際,盡快先行出臺地方管理法規,使管理有章可循。”王長軍說。
??? 王 長 軍 建議,電動汽車應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機動車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走機動車道,并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照國家標準式樣制作相關臨時牌照,可加入“電”或“電動”字樣,便于管理。電動汽車的駕駛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機動車駕駛相關證件,電動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按照機動車的管理規定依法處理,電動汽車由國家認可的保險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投保。
??? 王長軍認為,質監、工商、公安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嚴格執法,不僅應該做好電動汽車質量、速度等行業標準的規范,更重要的是電動汽車在掛牌、考證、入保、規范化管理方面,應明確責任、嚴格執行。只有這樣,才能使德州的電動汽車真正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