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
2004年6月,環渤海合作機制會議在廊坊舉行。會議草擬了《環渤海區域合作框架協議》。這標志著環渤海地區合作機制已從構想、探索進入到全面啟動和實踐階段。
2005年6月
國家發改委召開“京津冀區域規劃工作座談會”。
2008年2月
“第一次京津冀發改委區域工作聯席會”召開。京津冀發改委共同簽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發改委建立“促進京津冀都市圈發展協調溝通機制”的意見》。
2011年3月
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發布,提出“打造首都經濟圈”。
2014年2月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京津冀協同發展座談會,就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提出要求。
2014年3月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談到2014年重點工作時,提出“加強環渤海及京津冀地區經濟協作”。
2015年4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