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近日,市檢察院印發《德州市人民檢察院關于為全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司法保護、檢察監督、“慎拘慎捕”等七個方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德州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保駕護航。
在創新驅動戰略保護方面,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各類違法犯罪,慎重對待企業和科研單位在創新探索中出現的決策失誤和偏差。同時,加大對涉及企業兼并、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等案件的法律監督力度,密切關注和超前防范整治企業過度融資、“僵尸企業”退出市場等可能帶來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企業產權保護方面,懲治侵犯企業知識產權等各類產權、背信損害企業利益以及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重點預防重大科技項目實施、科研平臺建設、高新技術企業扶植、重點園區建設等領域的職務犯罪。《意見》提出,要主動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建設,緊緊抓住招投標、資金劃撥與管理使用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堅決懲治侵吞、竊取、騙取、挪用國家投資資金以及失職瀆職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職務犯罪。
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涉嫌違法但仍在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等人身強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慎重發布涉企案件新聞信息,嚴防因司法辦案不當加劇企業生產經營困難,避免辦案活動對正常經濟活動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并暢通企業反映訴求渠道,對符合抗訴條件的申訴案件及時審查,依法提出或提請抗訴;對不符合抗訴條件的申訴案件,耐心細致做好息訴工作。
對企業生產、經營、融資等經濟行為,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外,不得以違法犯罪處理。同時,加強對經濟犯罪偵查權等公權力的監督,嚴防將民事糾紛當做刑事案件來辦。
對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非罪不清的,主動聽取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的意見,及時逐級請示報告,防止把一般違法違紀、工作失誤甚至改革創新視同為犯罪。(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 通訊員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