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德州市委編辦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市委有關部署要求,著力從優化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體系、優化人員力量配備等方面入手,細化工作措施,為開發區高質量發展提供體制機制和機構編制保障。
一、進一步明晰職能定位,動態調整權責清單。按照開發區管發展、管保障、管保護、管安全的總體定位,結合開發區實際需求和承接能力,堅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一區一策,依法依規梳理明確開發區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優化完善職能配置,突出主責主業,及時動態調整權責清單,確保開發區照單履職、依單盡責。
二、建立健全協作配合機制,完善職責邊界清單。梳理開發區管理機構與屬地單位之間發生頻次較高且職責邊界不清的事項,組織編制開發區管理機構與屬地單位職責邊界清單,并根據法律法規、開發區代管鎮街和職責任務等變化情況,及時對開發區職責邊界清單優化動態調整。同時,加強開發區權責清單、職責邊界清單應用,積極推動兩張清單納入“網格化治理大平臺”,健全完善“開發區吹哨、屬地單位報到”“鄉(街)呼縣(區)應”工作機制。
三、加強人員控制數管理,規范實名制管理口徑。研究明確開發區人員控制數管理使用的實施范圍、總量核定、管理范圍、使用程序、實名制管理程序等工作內容,健全規范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政策口徑。支持各縣(市、區)根據發展規模、功能等因素提出人員控制數建議,在同級編制總量內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研究確定開發區人員控制數,并適時動態調整,保障人員控制數與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相適應,切實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通訊員 王振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