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8月31日以來,《人民日報》連續報道了行政及壟斷行業亂收費現象,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 亂收費其實不只是在行政及壟斷行業嚴重存在,也已經向社會的四面八方蔓延,正在成為一種社會病。比如說,馬路上的收費停車,據說有的收取停車費的停車公司并無資質。有人說這是“山寨停車位”,這些人是“黑收費”。上周六,有媒體報道,北京市朝陽區朝來萬通農貿批發市場開始在每天早高峰時段向前來進貨的車輛及穿行市場的私家車收取“占地費”。朝陽區發改委價格處表示,該市場未就此項收費備案,車主可向價格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類似這種亂收費,在北京多如牛毛,開車人沒有遇到過的簡直找不到。因為每次不是“獅子大開口”,區區幾元錢大多數人不太較真。無形之中,鼓勵了馬路上的亂收費。
??? 對于亂收費的危害,諸如 “蠶食改革發展的成果” “助長這些單位與行業自身的腐敗”等,媒體有大量評論。遺憾的是,你說你的,他收他的,不要說 “最大限度地遏制各類亂收費現象”,連適當收斂的跡象也看不到。有錢可收,不要說你給他們戴上一頂 “亂收費”的帽子,就是戴上十頂 “亂收費”的帽子他也不會金盆洗手。
??? 亂收費實質就是一種詐騙行為。不管他們是打著多么動人的旗號,為多少人謀利益,只要未經批準或非公平交易而占有他人財物,就構成詐騙。應當說,越是利用公權力,越是巧立為公的名目,其亂收費越具有詐騙的明顯特征。當然,細分的話,行政及壟斷行業的亂收費有些可以認定為“集團詐騙”“單位詐騙”;而馬路上的停車亂收費屬于個人行為的則可以定為 “個人詐騙”,如是有經營執照的單位在未經批準的地段收費,則應以“單位詐騙”論處。
??? 治理亂收費,不能總是停留在上級檢查、群眾投訴、媒體曝光。治理幾十年亂收費,越治越多,已經治成“牛皮癬”了,人民群眾數不清的財富被他人非法收走了,而且還在嘩嘩地收,我們就需要對治理亂收費本身有一個重新認識,對治理亂收費的辦法尋求新的解決方案。□蘇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