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鄧靜 通訊員 陳建強)8月14日,山東省政府發布《關于引導規范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通知》。根據要求,德州市將組織專門力量對開展信用合作的農民合作社進行集中調查,對以高息為誘餌,欺騙公眾、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依法查處。
??? 根據相關規定,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必須堅持服務產業發展、社員制、封閉性、不對外吸儲放貸、分紅不分息、風險可掌控的原則,依法規范運行。
??? 此次集中調查, 德州市將依據《通知》規定,不允許農民合作社以吸收資金為目的,將與本社無實質性生產經營關系的人員吸收為本社成員,對吸收非成員資金的,要立即制定退款計劃,限期退還;不允許農民合作社對外公開設立銀行式的營業網點、大廳或營業柜臺,已設立的要立即關閉,相關的標牌、標識予以清理。
??? 同時,不允許農民合作社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廣告牌、傳單、短信或者講座、報告會等形式向不特定對象進行公開宣傳或廣告;不允許農民合作社發放信用合作資金給非成員使用,已發放的要限期及時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