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劉暢通訊員張曉琳)
3月17日12時30分,武城消防大隊接到報警稱,武城縣武城鎮上孫莊村棉柴起火。接到報警后廣運消防中隊出動兩車10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消防救援人員發現約300余平方米的雜草、棉柴以及樹木著火,引燃附近村民樹木100余棵。
根據現場情況,消防救援人員利用水槍對火勢進行了控制。現場勘驗確認,起火原因為打火機點燃雜草燒荒導致棉柴著火所致。火災發生后,武城縣舊城派出所民警調查鎖定嫌疑人呂某。當天下午,公安民警便將呂某傳喚至舊城派出所,呂某對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對呂某做出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春季天干物燥極易發生火災事故,一定注意千萬不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燒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上述過失引發火災的行為,將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造成嚴重損失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