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胡兵 通訊員李誠)“給我道歉,要不就死給你看!”3月25日下午4點,齊河縣開發區公安局派出所110報警電話急促響起:齊河縣某小區工地,一男子要跳塔輕生。經過民警和塔吊司機的勸說,男子被成功勸阻。“塔機比12層樓還高,距地面50多米。塔吊長臂上站著一名男子,風力很大,人在上面搖搖晃晃,讓地面上的人心驚膽戰。地面上,全是建筑材料,一失足根本沒有生還的可能性。”民警張小凱介紹。
爬上塔吊的周某是費縣石井鎮人,是該工地安全技術員。因工作失職,周某被公司領導罰款500元,心生怨恨。當日中午,為罰款事宜,周某與公司領導在電話中爭吵又遭領導批評。他飲酒解悶,醉酒之后,情緒失控,喪失理智,爬上11號樓的塔機,揚言跳塔輕生,以此要挾領導撤銷罰款,并向他賠禮道歉。
隨后,消防隊員趕到。由于在塔機之下鋪設氣墊非常困難,如果周某跳下,就算成功落在氣墊上,生還的概率也極低。為了1%生命的希望,民警和消防隊員正在做100%努力。
民警分析,公司領導沒過錯,對失職行為就應該嚴厲查處。周某有錯,公司領導向他道歉,這是出于對生命的尊重,做通公司領導的思想工作是營救周某最好的方案。民警、公司領導和周某同步溝通,兩名塔吊司機冒著生命危險,爬上塔臂勸說。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努力,在塔吊司機的協助下,周某回到地面。
就為一句道歉的話,周某意氣用事,跳塔要挾,造成整個建筑地停止施工一個多小時,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3月27日,周某被齊河警方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