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通訊員張偉)
近日,樂陵市鐵營鎮村民宋某奎到鐵營派出所報案,稱同村村民張某臣家中藏有槍支。宋某奎稱,該槍支是2018年3月去張某臣家丈量房屋時發現的,當時并沒有在意,現在才來派出所報案。
當天,民警聯合刑警大隊民警持《檢查證》到報案人所稱嫌疑人張某臣家中搜查,同時邀請兩名鎮政府工作人員作為見證人全程見證。因張某臣常年在外打工,家中無人,張某臣將家門鑰匙留在了其親戚家。民警征得張某臣本人及其家人同意后,在其家一間房屋南側的樹上發現并提取到一只疑似槍支。
隨后,辦案民警讓張某臣來到派出所核對情況,同時民警也發現報案人宋某奎的報案疑點重重。一是報案人為何凌晨來派出所報案,二是報案人發現有槍支的時間是在數月前,又為何數月后報案,三是宋某奎與張某臣存有多年矛盾,詢問過程中慌張不自信。
辦案民警一方面調查張某臣家外圍監控視頻,并進行調查走訪,另一方面回看宋某奎的報案陳述。“就在張某臣家最東側北屋外面的東院墻下面,地面上長了一堆雜草”“那把槍全長一米二三,槍托部分長約50公分,槍托是紅顏色的”“印象中當時那只槍槍管朝西,放在了地上”……數月過去,宋某奎對槍支印象竟還是如此清晰。而結合現場檢查情況來看,槍支確實是在張某臣家最東側北屋的外面,但是沒在地上,而是掛在了旁邊的樹枝上。宋某奎是在撒謊。
民警經進一步偵查發現,宋某奎曾經拿過這把槍支。張某臣在被民警詢問過程中,明確表示自己家中沒有槍支,其與家人已經多年不在家中居住,院子里也長滿了雜草。在詢問張某臣和誰有過節時,張某臣陳述其與宋某奎有過節,懷疑宋某奎陷害。同時告知,宋某奎家之前買過槍,后來政府強制收槍的時候他上沒上繳就不清楚了。
經過詢問,宋某奎承認了因同張某臣存在個人恩怨,為泄私憤將自家存放的一把報廢槍支,順著張某臣家東院墻扔進院內,后至派出所報案稱張某臣家私藏槍支,以此誣告陷害張某臣的違法事實。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宋某奎因誣告陷害、不上繳報廢槍支,被行政拘留八日并處罰款伍仟元,沒收其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