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5月21日至22日,德城區人民法院利用兩天時間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19名被告人的跨省電信詐騙案。溫某、溫某清、歐某輝等19名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到庭參加訴訟。
2017年11月份以來,被告人溫某、溫某清共同出資,在廣州租用寫字間作為公司辦公地點,但實際該公司并未注冊成立。
為了獲取非法利益,雇彭某等人作為公司員工,吸引被害人、引誘被害人在虛擬的網絡金融投資平臺購買“產品”,公司成員分工配合冒充客服人員、投資分析師等角色,虛構公司及工作人員合法性,以虛假手段誘騙被害人向該投資平臺充值后非法獲取被害人資金。
2018年1月,被告人歐某輝帶領鄧某清等人加入該公司并與被告人溫某、溫某清共同管理詐騙團隊。該公司將成員分為三個小組實施詐騙活動,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517322.42元。2018年3月27日,被告人溫某等17人被德州警方抓獲。
德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溫某、溫某清、歐某輝等19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溫某、溫某清犯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歐某輝等12人犯罪數額巨大,被告人李某等5人犯罪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于案情重大復雜,涉案人員較多,法庭將擇期宣判。(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 通訊員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