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 通訊員 張峰 黃敏 攝影報道)“被告人許某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退繳的違法所得1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被告人任某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退繳的違法所得13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被告人王某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退繳的違法所得225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7月31日,陵城區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對三起銷售假藥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審理,案件當庭宣判,3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當天庭審過程僅僅用了20分鐘,整個審理期限僅用了五天時間,極大提高了審判質效,節約了司法資源。
自2016年開始,被告人許某某通過微信銷售一盒澳洲·袋鼠精,銷售金額100元,經檢測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經認定應按假藥論處;2018年12月6日,被告人任某某通過微信銷售一瓶“金偉哥VGA”,銷售金額130元。經檢測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經認定應按假藥論處;2018年6月份至2019年3月份,被告人王某某通過微信購進肉毒素和玻尿酸等瘦臉產品,并通過微信銷售給王某某、許某,銷售金額為2250元,經認定應按假藥論處。
法官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商家企業要加強自律,誠信經營。只要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就會受到刑事處罰。同時,廣大消費者要正確、合理使用網絡,提高甄別網絡信息真偽的能力,正確選擇消費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