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認罪認罰從寬 護航民營企業發展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非常感謝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謝謝檢察官保護我們民營企業的發展。”近日,德州民營企業家張某連連對辦案檢察官表示感謝,他因涉嫌職務侵占案取保期間只能在德州市區內活動,多次因為審批程序性問題延誤了交易期限,導致企業喪失了發展機會,考慮到其認罪認罰態度較好,且企業處于發展關鍵期,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護航民營企業發展。
近日,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偵查機關在偵查王某等人涉嫌職務侵占案時,發現張某、吳某、趙某三人在沒有實際業務的情況下,分別以各自經營的旅行社、裝飾公司、建筑公司的名義,為王某的廣告公司虛開發票金額60萬元左右,三人分別收取數額不等的手續費。依法受理了張某、吳某、趙某虛開發票罪一案后,偵查機關依法對張某等三人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發現,三名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節,自動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行為。且三名犯罪嫌疑人虛開發票金額較小,并積極退贓。同時,三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較好。
此外,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為民營企業家,各自經營的企業都處于企業發展的關鍵時刻,三人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后,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離開所居住的縣(市、區),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三個企業的健康發展。
經認真審查后,承辦檢察官認為張某等三人犯罪情節輕微,認罪認罰從寬,積極退贓情節,根據《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法決定對三人不起訴,于是有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對此,檢察官表示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企業發展不易,檢察機關更應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性質、危害程度、非公有制經濟的特點等情況,認真審查是否構罪,慎重決定是否起訴,盡可能把負面影響降至最低,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