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劉剛)
12月19日上午9時,被告人于某某、時某某等13人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并涉嫌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樂陵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樂陵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孫文中擔任審判長與兩名員額法官組成合議庭,樂陵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維力出庭支持公訴。庭前,13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具結書,這是樂陵法院適用認罪認罰普通程序審理的首起涉惡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4至10月份,被告人于某某、時某某為謀取非法經濟利益,雇傭社會閑散人員或有前科劣跡人員組成“收車團隊”,采用追逐、攔截、別停、控制人身自由、搶奪車鑰匙等手段,在河北、湖南、福建、山東等地,非法收回貸款逾期車輛8輛,逐步形成了以于某某、時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成員固定,層級較為明顯,分工明確,多次采用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強行收回他人車輛,侵犯了他人合法權利,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于某某、時某某等13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尹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涉及被告人較多,為確保庭審順利開展,審判人員于庭審前召集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召開了庭前會議,對案件管轄、是否申請回避、申請非法證據排除、申請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等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核對了被告人身份,告知了相關訴訟權利,為提高庭審效率做了充分準備。庭審在審判長的指揮下,程序嚴謹,秩序井然,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有序組織了證據展示并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各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