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 通訊員馬世利)
3月16日,德州市司法局印發《關于公證服務企業復工復產打造法治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13條任務清單,充分發揮公證服務、溝通、證明、監督職能作用,努力為企業復工復產、打造法治營商環境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證法律服務。
《意見》明確司法機關為企業設立過程中的各類事項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在傳統委托公證、簽名印鑒屬實公證基礎上,探索為企業創設過程中發起人會議提供現場監督公證,為企業設立提供盡職調查和法律意見書;為企業兼并重組、搬遷改造、不良資產處置、破產清算等提供法律意見書、盡職調查以及合同協議公證、提存公證、送達、保全證據、財產清點等公證法律服務;為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盡職調查、法律意見書、現場監督、保全證據、提存、征地補償協議、拆遷安置協議以及其他合同協議等公證法律服務,保障相關項目的合法有效進行和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等13條任務清單。
同時,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最大限度減輕當事人的證明負擔。要堅持清單之外無證明原則,全面清理涉及企業和群眾的各類證明,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夠通過個人有效證照證明的一律取消,杜絕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無謂證明。積極探索通過信息共享查詢、公證機構核實、申請人書面承諾等方式解決證明難問題。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對簡單的公證事項“馬上辦”,做到當日受理、當日出證;利用公證云平臺切實提高網上辦證比例,在線受理,現場取證;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工作機制,對簡單公證事項,一次告知,對復雜公證事項,預先審查,一次辦成。鼓勵有條件的公證機構開展公證辦證“微服務”,通過微信公眾號、微信及支付寶城市服務、手機App等移動辦證端口,方便當事人在任意時間、足不出戶便可完成網上咨詢、申請、受理、預審、交費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