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通訊員陳慶貴)
1月13日晚6時,在省道323德州市陵城區神頭鎮朔公飯店路段,一輛車牌號為魯N*****小型普通客車與一行人相撞,致行人當場死亡。
據了解,在事故現場路段有限速40標志,經司法鑒定部門對涉事車輛進行車速鑒定得知,事故發生時車速為53km/h,屬于超速狀態。
駕駛人劉某某的違法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確定劉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后,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于2021年01月14日對劉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依法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于2月1日對劉某采取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