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莉通訊員馬慧超)3月8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全省2020年度至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公布,我市共有11家。
這11家公益性社會組織分別是:德州市慈善總會、德州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德州市義工志愿者聯合會、德城區慈善總會、禹城市慈善總會、寧津縣慈善總會、齊河縣慈善總會、臨邑縣慈善總會、武城縣慈善總會、夏津縣慈善總會、慶云縣慈善總會。
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是指捐贈者將其所得進行公益性捐贈,可享受稅前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捐贈者是指企業或個人。根據相關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