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楊振軍陳滕)
物業公司排污水,將污水口開到了莊稼地、魚塘附近,淹壞了農作物、果樹、魚苗,還意圖推卸責任拒不賠償。面對這種情況,武城縣司法局來到農田現場核查,固定證據,多次找到物業協商,在鐵證面前,對方終于同意賠償村民們的經濟損失。
從去年8月份開始,武城縣杜某等六人承包地內灌進了不少污水,種植的蘋果樹、農作物被淹死了大半。幾人順著污水流經尋找源頭,原來這些污水全部來自附近一處住宅小區,物業設置的污水排口正是幾人的承包地。而且,遭殃的還不僅是承包地,附近程先生魚塘也灌入了污水,已經有不少魚苗死亡。
為此,幾人找到物業公司商議賠償事宜,但物業公司拒不承擔責任,幾人又找到街道辦事處調解,物業仍舊態度惡劣,不予處理。
無奈之下,街道辦事處申請武城縣司法局幫助,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矛盾。武城廣運司法所陳滕與村法律顧問林向祿一同前往現場勘察、整理資料。之后,兩人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并將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帶至現場進行調解,但物業公司對排放污水導致農作物損毀的事實拒不承認。
面對這一難題,兩位工作人員進行了更加詳實的調查與核證,再次找到物業公司,向其闡明相關法規,因污染環境、破環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并向其講明利害關系及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經過情與法的溝通,物業公司承認自己存在侵權行為,根據農作物、果樹、魚苗受損情況,給予杜先生等六人賠償金共計2萬余元。
拿到賠償款后,程某等六人將一封感謝信送到武城縣司法局,對村法律顧問林向祿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