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4月22日,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德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稅務局聯合下發《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
按照規定,在我市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工傷保險費率由階段性下調 50%調整為下調20%。全市執行期限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同時,在我市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項目,建筑工程繳費比例階段性調整為1.2‰、交通運輸水利等工程繳費比例階段性調整為0.64‰。全市執行期限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湯錦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