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山東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9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將進一步推進地震預警,發揮減災效能。
《辦法》共24條,從地震預警管理的政府職責、地震預警系統規劃建設、地震預警裝置安裝、預警信息發布、預警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預警知識宣傳教育等方面作出規定。
《辦法》的實施將有力地促進全省地震預警系統規劃建設,為地震預警信息發布與處置、宣傳教育與應急演練、設施與觀測環境保護提供有力支持和可靠法治保障。
近年來,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已成為國家防震減災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廣受社會關注、需求迫切的涉及民生安全的工程。為了減輕地震災害,人類不斷認識地震、防御地震,作為一種有效的防災減災手段,地震預警技術應運而生。
地震預警是在地震發生之后,利用電磁波速度遠大于地震波速度的速度差,在地震波到達之前,將地震破壞性信息通知離震中較遠的人,使其有幾秒至數十秒的逃生時間和避險處置時間。
目前,德州市已完成81處預警一般站和22處預警信息發布終端建設、安裝、調試工作,2處預警基準站和12處預警基本站已完成基礎建設工作,即將進入安裝調試階段。下一步,將繼續積極推進預警站點和德州市地震預警中心建設工作,力爭在2021年底前,全市地震預警系統建成并投入試運行。(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胡兵 通訊員 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