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發布禁種鏟毒“動員令”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
為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強化我市禁種鏟毒工作,凈化社會環境,3月8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禁毒辦發布《關于全市2022年度禁種鏟毒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指出,非法種植罌粟且不主動鏟除將受到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市民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等違法行為,給予500至1萬元人民幣獎勵。
《通告》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禁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嚴禁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嚴禁任何餐飲行業、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個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籽、罌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凡主動鏟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以及罌粟殼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凡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且不主動鏟除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動鏟除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種植的罌粟一律強制鏟除。
對于積極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舉報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舉報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的,公安機關將按照《山東省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給予500至1萬元人民幣獎勵,并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各級政府要定期組織公安、農業、林業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巡查。鄉鎮、街道應依法承擔禁種鏟毒的主體責任,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鏟除,確保2022年4月30日前徹底鏟除干凈。村居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市民發現涉毒違法犯罪行為,可撥打報警電話:110,德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電話:0534-229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