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公民參與應急救援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張明凱通訊員程延軍)
3月25日,我市印發最新修訂的《德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旨在全面提高本市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據悉,較2012年印發的《德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后的《德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主要作了8處修改。
修訂后的《預案》明確了突發事件響應分級。市級層面應急響應依據突發事件處置難度、現實結果或預期后果等,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明確了響應啟動主體。
同時,調整了預警級別。原來的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予以表示。調整后的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和黃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在完善監測預警方面,修訂后的《預案》重點細化了預警措施,增加觀測頻次、轉移疏散人員等9項預警措施。
修訂后的《預案》鼓勵公民參與救援。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助;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
此外,修訂后的《預案》增加推動應急救援補償。搶險救援結束后,應急救援隊伍或個人應如實統計所消耗的物資數量,縣級以上政府應給予應急救援隊伍或個人必要的資金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