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民:記好這些電話和平臺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吳楊)
5月20日,德州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德州市財政局修訂印發了《德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類型,并擴大有獎舉報方式。
《規定》進一步擴大德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方式:包含向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地生態環境部門或信訪部門寄送書面舉報材料、個人送達或者來電;通過“12369”網絡舉報平臺,“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12345”市民熱線,省環保督察熱線(0531-66226110),“德州市網絡問政平臺”,國家、省、市、縣四級網上信訪受理平臺等渠道進行舉報。
《規定》明確實施獎勵的生態環境部門根據所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類型、對生態環境的危害程度、社會影響范圍等因素,對舉報人進行獎勵。經生態環境部門調查屬實,對違法單位、責任人采取處理,并分10個檔次給予舉報人獎勵,最高可給予舉報人50萬元獎勵。
《規定》同時納入生態環境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動機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書面材料郵寄、電話、電子郵件、當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安機關舉報生態環境違法犯罪線索,或生態環境部門與公安機關通過懸賞方式征集問題線索,符合獎勵情形的,根據《規定》對舉報人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