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健全全市輻射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應對輻射事故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新修訂后的《德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預案》主要適用于全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輻射事故或超出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處置能力的一般輻射事故的應對工作,指導全市其他一般輻射事故應對工作。
輻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質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質造成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或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事故。
《預案》遵循分級響應、先期處置原則。充分發揮事故發生地市、縣(市、區)政府職能,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輻射安全主體責任,造成輻射事故的企事業單位應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后果,并第一時間報告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吳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