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簡化文書內容又突出訴訟重點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
近日,樂陵法院道交工作室簽發了一份“與眾不同”的交通事故判決書,判決書從頭到尾以表格形式呈現,由案由、當事人、訴訟請求、被告答辯意見、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五大部分組成,既簡化了文書內容,又突出了訴訟重點。據悉,這是德州簽發的首份交通事故表格式判決書。
今年6月,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與郭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相撞,造成郭某受傷。經樂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李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經多次調解,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鑒于本案事實清楚、責任明確且標的額較小,法官向雙方當事人充分釋明后,決定適用簡易小額程序進行審理,并發出表格式判決書,判決李某賠償郭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共計5500余元。送達表格式判決書時,雙方當事人都稱:“這樣的判決書簡單明了,一目了然。”雙方均表示服判息訴,被告承諾主動履行判決。
“表格式”裁判文書的適用,既縮短了法官撰寫、校對文書的時間,又及時高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下一步,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雙方爭議不大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間借貸糾紛等案件,樂陵法院會進一步改革判決書樣式,積極推廣表格式、令狀式、要素式等簡式裁判文書,不斷提高審判效率,切實滿足人民群眾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