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韓菲 黃敏)近日,陵城區法院10名執行干警按預定方案奔赴天衢新區某企業,實施強制騰房。
該執行案件源于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2017年11月,原告郭某與被告范某、龐某簽訂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某辦公樓出租給被告使用。租賃期滿后,郭某多次要求范某、龐某交付租金,騰空并搬離該涉案房屋,但兩人不肯支付所欠租金,郭某無奈將他們告上法庭。
2021年9月,陵城區法院作出判決,支持原告部分請求,并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騰空并搬離該涉案房屋。判決生效后,被告未主動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陵城區法院收到郭某強制執行申請后,多次聯系被執行人,但其仍未主動搬離,并和法官玩起“失蹤”。在對案情和被執行人行蹤進行深入調查后,法院設計多套執行方案,并發出騰房公告,決定依法強制騰房。
執行當天,陵城區法院執行人員抵達現場,按照預定方案各司其職,布置警戒線、清點房屋物品、制作筆錄,并做好相關宣傳解釋工作。經過2個多小時行動,騰房圓滿結束,共騰退房屋面積2000余平方米,騰空物品1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