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袁明慧通訊員尹巖時忠琪)
德州的電動自行車數量龐大,已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超40萬輛。電動自行車是德州市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但其帶來的火災隱患不容小覷。電動自行車違規在家充電,會帶來哪些嚴重后果?近日,記者聯系到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的消防宣傳員,他用一組數據給出了答案——有80%的電動車火災是在充電時發生,有90%電動車火災致命因置于過道樓梯間。
消防宣傳員介紹,近年來,各地不斷加強關于電動車違規停放和充電引發火災的科普宣傳教育,但電動車造成火災的案例仍屢見不鮮。究其原因在于部分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根據法律規定,因個人違規充電而引起的火災事故,電動自行車的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將面對法律的嚴懲。《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第四十七條明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那么,我們應該如何預防電動車火災呢?消防宣傳員表示,要謹記5個“切忌”:切忌電動自行車在住宅內充電,室內易燃物較多,一旦出現起火事故容易釀成火災;切忌飛線充電;切忌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切忌盲目改裝電動車,進行加裝音響、照明等改裝,容易造成線路負荷,引發火災;切忌購買和使用非標及超標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