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馬樂 通訊員 楊紅省 肖華榮)6月7日,《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貨運車輛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發布,擬對我市中心城區現行貨運車輛通行管理的區域、時間、車型進行調整,7月8日前,市民如有意見建議可撥打電話2318351,或寫信郵寄至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秩序管理科反饋。
擬調整管理車型為: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牽引車,中、重型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車輛以及危化品運輸車;在原管理車型的基礎上,不再限制中型廂式、封閉式貨車、新能源貨車通行。擬適當擴大管理區域東部和西部范圍,原管理區域南部和北部保持不變,允許貨運車輛24小時通行。
征求意見稿明確,上述車輛通行管理區域的,需辦理臨時通行證明,按照規定時間和路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