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石秀秀)近日,德州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公告,我市進入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時間為11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
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從事野營、旅游等活動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森林防火規定。除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批準的計劃用火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森林內和距離森林邊緣500米范圍內實施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燃放煙花爆竹、吸煙、野炊、祭祀用火,投放空中移動火源,以及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等。如遇防火檢查站(點)檢查,請予以配合。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請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消防機構報告,或撥打報警電話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