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 董天力 通訊員高忠祥 劉萌)“感謝檢察官傾心調解,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我以后保證遵紀守法,不會再沖動了。”近日,家住陵城區糜鎮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當事人賈某專程來到陵城區檢察院,對檢察官運用“事心雙解和為貴”工作法,妥善解決糾紛表示感謝。
該案中,賈某和受害人徐某在務農期間因瑣事發生口角,繼而引發肢體沖突,導致徐某左側肋骨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事后,公安機關對賈某涉嫌故意傷害案正式立案偵查,經訊問,賈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此案案情并不復雜,然而檢察官在辦理案件時發現,賈某、徐某系地鄰,本案屬于民間偶發矛盾引發的輕傷害案件,且被害人對矛盾引發也存在一定過錯。案發后,賈某自首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對方諒解。
依據省高院、省檢察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賈某屬于犯罪情節輕微的輕傷害案件,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基于此,檢察官一方面開展走訪調查,一方面對雙方進行調解。經調查評估,賈某平日表現良好,無過往犯罪記錄,受害人已同意調解方案。最終,賈某一次性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5萬元,徐某不再追究賈某刑事責任。
今年5月,陵城區檢察院被確定為全省“事心雙解和為貴”刑事檢察辦案機制試點單位。自開展試點工作以來,陵城區檢察院通過抓實一個專班、用好兩個平臺、落實三項制度,構建“1+2+3”模式,讓司法溫度可感可觸。
在辦理輕罪案件過程中,陵城區檢察院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持續轉變司法理念,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平臺,用心研究個案、類案背后的問題所在,以深化貫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為牽引,積極向公安機關傳達加強調解、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精神,目前辦理事心雙解的輕微刑事案件79件。加強訴源治理,合理適用不起訴制度、公開聽證制度、檢察建議制度,就6類輕微刑事案件適用相對不起訴的條件作出明確規定,針對部分案情較復雜、矛盾尖銳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公開聽證,目前已公開聽證案件51起。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訴源治理思維,對案里案外矛盾進行源頭治理、多方協同、綜合施策,努力做到‘事心雙解’,增進社會和諧。”陵城區檢察院檢察長李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