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勝勇 陸林鋒
執法檢查是人大常委會的法定監督形式,是人大推動法律有效實施的重要抓手。今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在僑務“一法兩條例”等執法檢查活動中創新建立“2+3+N”的全鏈條閉環監督運行模式,有力推動執法檢查工作提質增效。
事前“2”項制度明晰方向。
學習制度,執法檢查前通過邀請專家輔導講座、開展研討交流等方式,使檢查組詳細了解立法背景、宗旨和主要條款,掌握檢查重點;調研制度,相關委室在執法檢查前進行實地調研,通過察看現場、入企入戶走訪、行業交流座談、查閱資料等方式,更全面地掌握法律實施情況,發現法律執行和適用中帶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問題,理清思路。
事中“3”張清單聚焦重點。
梳理責任清單明確重點。根據前期學習和調研情況,結合執法主體法定職責,歸納梳理出執法檢查責任清單,做到檢查主體明確、檢查對象明確、檢查內容明確、檢查程序明確。實地檢查中,執法檢查組圍繞責任清單,針對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要措施及實施成效,有的放矢分項進行檢查評估。列出問題清單靶向銷號。檢查組根據分項檢查評估意見及各方意見建議,梳理分析前期調研和實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項對照法律條文,準確指出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建議,形成問題清單,作為執法檢查報告附件向常委會一并提交。錨定成效清單狠抓落實。常委會會議將問題清單結合審議發言,形成常委會審議意見,要求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問題清單,1個月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一對照整改銷號,推動問題有效解決,3個月后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執法檢查問題清單整改情況報告,根據整改情況形成成效清單,并進行滿意度測評。
事后“N”項措施務求實效。
“N”即多項措施進行“回頭看”。對成效清單中滿意率較低的事項,檢查組組織召開協商會,聽取業內專家、人大代表和群眾意見,共同研究解決辦法,合力推進問題解決。由此通過“面對面”再協商、“實打實”再辦理和“背對背”再評議等直至問題解決,形成“學—察—審—改—評—促”閉環鏈條,有效增強了執法檢查工作的剛性和實效,提高群眾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