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尹曉燕 通訊員 陳霞)近日,市委組織部會同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印發《德州市優秀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納入專項周轉事業編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在全省率先設立優秀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專項事業編制周轉池。
在我市連續擔任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滿兩屆或累計任職滿10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上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含10年)的專職社區工作者,可通過考核比選方式擇優納入專項周轉事業編制管理。納編人員與街道所屬承擔社區建設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等待遇標準,原則上選派至社區擔任黨組織書記,表現優秀的可優先提拔或晉升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等級,在崗退休的享受事業編制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