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石秀秀 通訊員孟曉)近日,德城區應急管理局發布《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通告》,明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不得銷售(儲存)煙花爆竹。
《通告》明確,嚴禁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列入管制的原材料。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必須持有《營業執照》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依法經營。依據規定,德州市城區下列區域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德城區所轄各街道和二屯鎮德濱高速路以南區域。在禁燃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屬于違法行為。
對未經許可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制品的,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提醒:“小金魚”“仙女棒”以及各種摔炮、劃炮和冷光煙花等均屬煙花爆竹,一律禁止在微信、抖音等網絡媒體或者走街串巷兜售。未取得經營許可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地點銷售均屬于違法行為。
廣大群眾發現有非法經營的違法行為要積極向應急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舉報,對舉報人信息予以保密。德城公安分局舉報電話:110,德城區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0534267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