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 通訊員宋坤濤 邢玉靜)近日,德州經開區法院法官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調解后當事人當庭隨案執行,有效避免衍生訴訟及執行案件。
該案中,徐某曾將某商業用房租賃給孔某從事經營,然而雙方后期因租金總額及租金減免標準等問題產生矛盾糾紛,一氣之下,兩人對簿公堂。“這個案子標的額并不大,但雙方產生了極強的對立情緒,強行判決可能引發后續訴訟,我們嘗試通過調解處理糾紛。”法官表示。經過多次電話溝通和見面交流,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合意,并當場履行完畢,該案順利化解。
近年來,德州經開區法院始終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積極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訴訟端口前移、力量下沉,推動矛盾糾紛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形成以“源頭預防為主、非訴機制挺前、法院審判在后”為核心的訴源治理新格局。
通過外部借力,德州經開區法院與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造價協會、中小企業協會德州經開區調解站等建立“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形成優勢互補、專業高效的解紛矩陣。自機制建立以來,訴前調解分流率達100%,平均委派時長為2.41天,較之前大大減少。德州道交智能法庭線上深度對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司法局、市交通局等11部門52家單位,打通部門信息壁壘,實現“一體化平臺”與交警事故處理信息、受傷人員醫療信息、車輛保險信息、車損鑒定信息等互聯互通;線下通過職能優化整合,形成前后臺分式協作、案件智能化流轉的專業化司法服務模式,極大提升道交糾紛化解質效。
不僅如此,德州經開區法院推進訴源與執源糾紛前端化解,按照調解員+書記員的“1+1”模式專門組建4支調解團隊,定期優化調解員績效考核辦法,由速裁法官負責對調解團隊進行考核,實行“以案定補”,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推行“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模式,調解團隊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對合適案件先行調解,調解成功的及時進行司法確認,保障調解成果;調解不成的,及時轉入立案和繁簡分流程序。
如何實現“府院聯動”,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德州經開區法院創建法官與網格員“手牽手”聯動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網格員等社會調解力量,發揮轄區鎮街、社區網格化多元解紛矩陣作用。開通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線上平臺,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指派案件,實現法院和調解員線上對接,推動矛盾糾紛實時化解。
“通過加強和改進訴前調解,積極為群眾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紛服務,實現單純定分止爭向訴源綜合治理的轉變,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滿足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德州經開區法院院長王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