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莉 通訊員劉倩倩)近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18家慈善組織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18家慈善組織分別是:德州市慈善總會、德州市志愿服務聯合會、德州醫心康心血管健康基金會、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慈善總會、德州學院教育發展基金會、德州市長纓應急救援隊、陵城區慈善總會、禹城市慈善總會、禹城市浩陽基金會、樂陵市慈善總會、樂陵市聚幫救助服務中心、樂陵市紅十字藍天救援隊、樂陵市益德孤困幫扶中心、寧津縣慈善總會、寧津縣志愿者協會、臨邑縣慈善總會、平原縣慈善總會、夏津縣博愛慈善服務中心。
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是指捐贈者(企業或個人)將其所得進行公益性捐贈,可享受稅前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3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將其所得對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