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董天力)7月21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市外辦負責同志解讀《德州市授予外國友人榮譽市民稱號的規定》。
近年來,我市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對德州友好、積極為德州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外國友人越來越多。一方面,一大批外國專家學者就職于德州的企業和教學科研單位,投身德州建設,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另一方面,許多外國友人積極推介德州,主動為德州的多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牽線搭橋,推動了德州的對外開放。為表彰和鼓勵這些知華友華人士,進一步提升外事工作水平,結合德州實際,起草制定了本規定。
《規定》提出,“德州市榮譽市民”稱號為德州市授予外籍人士的最高獎項,由市政府設立并授予,具體工作由市政府外事辦公室負責。符合授予“德州市榮譽市民”稱號條件的,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單位推薦至市外辦審核,市外辦負責提出審核意見并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準。“德州市榮譽市民”人選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準后,向被授予“德州市榮譽市民”稱號的外國友人頒發證書,“德州市榮譽市民”證書由市長簽署、頒發。
據介紹,外國友人符合下列條件可被授予“德州市榮譽市民”稱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長期堅持對華友好,在促進本市的對外交往,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建立友好城市關系,提升本市國際形象和影響力等方面貢獻突出的;在本市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城鄉規劃、保護生態環境、合理開發和利用資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或信息,經采納后產生重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在本市投資興業,為本市引進資金、高新技術、高端人才,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本市科技進步、創新驅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方面貢獻突出的;在發展本市經貿、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事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貢獻突出的;在捐助本市社會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方面貢獻突出的;在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有較高社會聲譽的友好人士;在其他方面貢獻突出的。
獲得“德州市榮譽市民”稱號的外國友人,可在德州市享受的禮遇和待遇包括:可以應邀參加本市舉行的重大慶典活動及市政府定期組織的各項活動;對確需在本市長期居留的榮譽市民,視情況依法為其辦理三至五年期的長期居留許可;榮譽市民的適齡子女在德州的中小學及幼兒園就近入學;市政府規定的其他禮遇和待遇。獲得“德州市榮譽市民”稱號的人員,因不當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或違法被追究的,可由批準機關撤銷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