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峰
民國版《德縣志·人物志·魏迺勷》載:……丙戌中冬,(迺勷)因某大吏玉粒納倉、大典佯病不到具疏奏參,權要亦加誹謗,竟至左遷……
讀至此,引起筆者諸多疑問:此大吏是誰?玉粒納倉、大典佯病不到是怎么回事?為什么這件事會讓魏迺勷上疏參奏,而最后魏迺勷竟然因此被降職? 迺勷又魏是一個什么樣的人?筆者懷諸多疑問,從玉粒納倉查起,沒想到竟然查閱到一段曲折的故事。
當事人的概況
《德縣志》載: 迺勷,魏 字吟舫,清代德州人。咸豐辛酉拔貢,朝考一等,用為內閣中書。同治壬戌舉順天經魁(明清科舉考試分五經取士,五經中各取其第一名,稱為經魁),同治戊辰三甲賜同進士27名。以主事簽分刑部,改禮部,補精饍司主事,遷印鑄局員外郎,歷儀制、祠祭等司郎中。屢襄大行奉安、 祔諸大典。升 嗣任司務廳掌印郎中,京察一等,記名府道,加四品銜,擢御史,掌江南道。
查《清實錄》知,《德縣志》中所說“某大吏”是指薛福辰。薛福辰,無錫人,生于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幼年聰慧過人,7歲能試作文章。曾任工部員外郎。山東候補知府,助山東巡撫丁寶幀治理黃河。他親駐侯家林,綜理全局,組織民工,經過45天的日夜搶險,堵塞各處缺口,節省幣銀一百余萬兩。因治河有功,調任候補道員,補山東濟東泰武臨道。自習醫書,歷時五六載,競精通諸家醫書。
參奏事件始末
關于魏迺勷參奏薛福辰始末,《清實錄·光緒朝實在錄》有詳細記載。據記載, 迺勷拿玉粒納倉(也即玉米魏納倉,國庫收糧的意思)等同于壇廟大典來要求人必須按時到,過于苛刻,而且還要以玩忽職守定罪,更不應該。清庭對魏迺勷參奏薛福辰玉粒納倉遲到不僅不認可,而且對魏迺勷以此事而參奏薛福辰本身這一行為也極不認可。
那么, 迺勷的學識與水平,以魏 又為什么會拿這件事來參奏薛福辰呢?筆者進一步查有關資料,此事竟與薛福辰會醫術有關。
有資料記載,光緒六年(1880年),慈禧太后患“血蠱”重病,諸多太醫無計可施之際,薛福辰由李鴻章保薦入宮為慈禧治病,竟痊愈。薛也因治病有功,自此官運亨通,加賞頂帶,調補直隸通永道。是年除夕,慈禧還親書“?!?“職業修明”字和 匾額以賜。同時賜紫蟒袍、玉鉤帶一副,又賜宴體元殿、長春宮聽戲。光緒十二年,薛福辰升順天府尹,翌年冬調宗人府丞,一年后又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而這些于魏迺勷卻極為不屑,他認為薛福辰是因為給慈禧看病而升遷,不是真才實學。在清庭看來,迺勷魏以此參奏不僅是小題大作,且言詞戲謔,更簡直是故意找茬。所以,他最終被降職也就可以理解了。
清高孤傲之士
我們再讀《德縣志》中有關于魏迺勷的事跡記載,則更可看出魏迺勷為人為學為官處事的不俗風格:
做學問“學問淵博,文章雄沈雋雅,咸豐拔貢,朝考一等”; “聽明決斷,為官 力持公道”直言敢諫,“ 不畏強御”每值刑,“ 心輒惄然不安”,當遇官員枉法“無不周詢詳察”便上封事(上密折參奏意),“ 絕不規避”, “京故能察一等”。而在被罷官后又能“處之泰然,無動于中”日“以詩酒自娛”賦詩藝菊以遣興”?!?當慈禧與光緒棄京西逃時,他竟然“西望涕零,憂憤交迫”而死。
可看出魏迺勷做人有才有情懷,憑實力說話;處事不畏強權卻又心地善良;為官力求向上卻又視名利如浮云,實在是一個清高孤傲,有才有情,孤標獨步之士。依此性格,他能做出參奏薛福辰之舉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