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西漢哲學家、思想家。他本人是廉潔正直的典范。《漢書》上說,他“為人廉直”,既不阿諛奉承、曲意從人,也“不問家產業(yè)”、厚殖財富,為人為官為學,都能正身直行,率先垂范,贏得了眾人的尊敬,“學士皆師尊之”。他的廉政思想和實踐對我們今天的廉政工作有著啟發(fā)和借鑒作用。
內以修身,養(yǎng)廉之本
仁者壽
據考證,董仲舒活了90歲左右,在“人生七十古來稀”的年代,是少見的長壽星。精于修養(yǎng)、心思平正是他得享高年的重要因素。首先要節(jié)制情欲。他說“節(jié)欲順行則倫得,以僴靜為宅、以禮義為道則文德”。節(jié)制欲望、順理行事就符合道德要求,以安閑自適作為精神的家園歸宿,以禮義倫理作為行為的規(guī)則引導,這樣的德行就是美好的。其次要注重養(yǎng)氣。他說:“養(yǎng)生之大者,乃在愛氣”。注重養(yǎng)生的人都把對人體真元之氣的調養(yǎng)作為核心內容而堅持篤行。他認為修養(yǎng)要從衣食住行等生活的點滴入手,穿衣要“衣欲常漂”,潔凈舒爽;飲食要“臭味取其勝”,吃適合身體需要和時令新鮮的食物;居住要“居處就其和”,大小適度、陰陽調和;行動要“體欲常勞”,保持適量運動,最終達到中和平衡的理想狀態(tài)。其三養(yǎng)心為上。他繼承了儒家“德潤身、富潤屋”的思想。他說:“凡氣從心,心,氣之君也”。他主張從仁義德利角度來頤養(yǎng)精神。董仲舒重新界定仁的含意,強調了“仁”是個人對社會的施與和貢獻,否定了自我滿足與獲得,“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對于“義”,他說:“義者,謂宜在我者”。按照適宜的規(guī)則行事,就叫作義。取財,要見利思義、義然后取;做官,要“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在義利關系上要做到重義輕利。董仲舒指出了義與利的客觀性。“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與利”。也看到了義與利的對立性,“凡人之性,莫不善義,然而不能義者,利敗之也”。理想的狀態(tài)是“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過節(jié);使之敦樸,不得無欲”。在禮的節(jié)制下,把私利限制在一個合理的區(qū)間,達到社會安定的目的。
外以監(jiān)督,強廉之助
用監(jiān)督來預防和消除腐敗官員的僥幸心理,防止腐敗行為產生,是一種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先賢任能保廉潔。要明確選賢的標準:“氣之清者為精,人之清者為賢”。何謂“人之清者”?是指要清正廉潔,廣施仁德,不見利忘義,不貪贓枉法,不恂私舞弊,更不能賣國求榮;也要聰明睿智,遠見卓識,不是昏庸無能、鼠目寸光、茍且偷生之輩。只有選到這樣的人才,才能實現(xiàn)“君尊而國安”的局面。要對人才全面考察。他說“聞其聲,則別其清濁;見其形,則異其曲直”。在濁之中一定要看到他的清;在清當中,一定要知道他的濁;在曲當中,一定要看到他的直;在直當中,一定要看到他的曲。這樣就能選到真正的賢能之人,“眾其賢而同其心”,實現(xiàn)“賢能佐職,教化大行,天下和洽,萬民皆安仁樂誼”的治理效果。二是嚴格考核重實績。董仲舒為當政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官吏考核方法體系。“攬名責實,不得虛言”,在實踐中檢驗官吏的治理成果和實際貢獻,絕不能用虛有的名聲來代替實際表現(xiàn)。他強調“賢愚在于質,不在于文”。“文”指外在表現(xiàn),“質”指內在品質。孔子說“文質彬彬”才是真正的大雅君子。董仲舒說“質、文兩備,然后其禮成”。如果在“文、質”之間做一選擇的話,董仲舒選擇了后者,他說“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沒有刻意的粉飾,沒有華麗的裝潢,沒有詞藻的妝扮,只坦誠,只有率真,反倒更實際更有用,正是社會治理所需要的人才。還要做到賞罰分明,“賞不空施、罰不虛出”,發(fā)揮導向作用。三是定期述職常監(jiān)督。述職作為一種官員管理監(jiān)督方式由來已久。董仲舒特別強調述職朝見的作用,他說“朝者,召而聞之也”。定期或不定期召見地方官員,聽取工作匯報,詢問守職情況,有利于對各級官吏的管理和對地方情況、社情民意的了解,是實施有效治理的前提條件。
權以制衡,構廉之制
對于君主體制下,如何建立相對平衡的權力約束機制,董仲舒進行了思考和設計。一是神權與皇權的制衡。董仲舒用“天譴論”“災異論”來制約皇權,是當時社會管理體制的現(xiàn)實需要和對傳統(tǒng)政治哲學的發(fā)展和提高。他說,天地之間的萬物,有異于尋常變化的,叫做怪異、災禍。災禍經常是先發(fā)生,而怪異就隨之而來。在董仲舒看來,這災異現(xiàn)象都代表了天的意志,告誡君主:國家政治偏離了正確方向,抓緊回歸正途,否則,上天就會懲罰。這就是“屈君而伸天”。董仲舒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找到了制約君權的力量,十分難得可貴。二是吏權之間的制衡。董仲舒用“五行”相生相克(勝)的理論來設計政府機制,他把木、火、土、金、水分別對應司農、司馬、司營、司徒、司寇五種官職機構,用五行相生相勝來解釋五官之間互相依存的關系,以達到國家機構不同權力之間形成制衡關系,相互牽制、互為監(jiān)督,這是他政治理論的一個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三是皇權與民權的制衡。在我們民族文化的源頭上就形成了“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治理觀念。董仲舒則把“民本”“民貴”思想向前推進了一步,達到了“為民”“安民”的層次,他說:“天之生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董仲舒從其陰陽五行觀出發(fā),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德治思想。他認為“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yǎng)長為事”,統(tǒng)治者要依天道實行仁政德治,順應四時規(guī)律,與民休息,不違農時,使老百姓“內足以養(yǎng)老盡孝,外足以事上共稅”。告誡君主要時刻不忘推行德治,否則,“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
利以均平,建廉之基
對歷史的研究表明,社會分配領域的均等化是官員廉潔最堅實、可靠的社會基礎。一是“限民名田”。“名田”即以名占田,在個人名義下占有一定量的耕地,就是私人占有的土地。“限民名田”,就是在承認土地私有制的前提下,通過限制地主的土地占有量,保證小農擁有一小塊足以養(yǎng)家糊口的土地,并以此來實現(xiàn)“塞并之路”的目的。這種“調均”思想,在董仲舒之后成為多數封建王朝的土地治理思想或政策,起到了積極作用。二是還富與民。針對當時過重的賦稅和政府工商業(yè)專營政策導致社會分化、吏治腐敗問題,董仲舒提出“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力”的主張,他說“鹽鐵皆歸于民”,即將鹽鐵的生產、銷售由官營改為民營,防止兩極分化,抑制腐敗的產生。三是嚴控官員。董仲舒有句名言:“予之齒者去其角,傅其冀者兩其足”。長著鋒利牙齒的動物沒有堅硬的頭角,長著翅膀的動物只有兩條腿走路。董仲舒“分予”思想的核心是反對封建官僚與民爭利,他提出:“食祿之家,食祿而已,不與民爭業(yè)”,政府官員不能與老百姓搶飯碗。習近平總書記說:“當官發(fā)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fā)財,發(fā)財就不要當官。”從而杜絕公職人員參與經營而滋生腐敗現(xiàn)象發(fā)生。
今天,學習他的廉政思想,豐富和充實我們的廉政理論,對探索新形勢下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舉措,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xiàn)實意義。 (全文完)
□郭付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