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仲華
明清時期,齊河隸屬于濟南。明末,濟南府知府和齊河縣令,為了一塊鎮紙,發生了一段故事,載于清代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頗有奇幻色彩。
當時的齊河縣令焦任明,有一方白玉鎮紙,質地純凈,瑩白透亮,幾絲紅色的波紋錯落其中,如同盛開的紅梅,焦縣令倍加珍愛。
有一年的深秋,濟南府知府王立明到齊河縣視察秋收情況,來到焦縣令的書房,立時就被桌上的鎮紙吸引,愛不釋手,大加夸贊,不時露出自己想帶走之意。
但這鎮紙是焦縣令心中所愛,無論王知府如何明里暗里地表白,焦縣令總是裝傻充愣,硬是沒有放手。
王知府一走,看出眉目的師爺趕緊勸說焦縣令,王知府可是頂頭上司,得罪不起。焦縣令心中憂憤,他又如何不知呢?
很快,濟南府來文,說今年齊河縣秋糧豐收,秋糧征收數目是往年的一倍有余,還說齊河縣內水利設施齊備完好,冬季修繕費用分文不給,這可是睜著眼說瞎話,因為齊河當年夏天暴雨不斷,沖垮良田與溝渠無數,秋收之糧也比往年少了一倍有余。
明擺著的事,焦縣令與師爺怎能不知。
為自己的前途,焦縣令可以不給王知府那鎮紙,但為了一縣百姓的生活,焦縣令再無拒絕的能力了,若按此數繳納秋糧,全縣百姓一冬一春都要忍饑挨餓,被沖垮的水利設施如果得不到及時修繕,來年必有災害。
焦縣令只得帶著自己心愛的鎮紙,到了濟南府見到了王知府,陪著笑臉獻上鎮紙,一切問題也就迎刃而解。
此后,焦縣令沒了自己的最愛,終日苦悶不已。
再說王知府,得到了鎮紙后,置于案上,也是百般喜愛,愛不釋手,視為珍寶。
一日夜深,寒風瑟瑟。王知府正在書房把玩鎮紙,突然聽得窗欞之上有異樣的聲響,抬頭一看,竟有一只手撕破了窗戶紙,正在慢慢地伸進來。
王知府不寒而栗,抽出墻上的寶劍,躡手躡腳地走到窗前,舉劍就砍,不料窗前那只手突然變成一面青面羅剎的鬼臉,正對著王知府的臉,近在眼前。
王知府嚇得扔下寶劍,昏了過去。等王知府醒來,發現書案上的鎮紙竟然不翼而飛。王知府思前想后,斷定是那惡鬼前來相害,只是見到了那鎮紙寶玉,也是喜歡,就取走了,于是他也就不再追查,更何況這鎮紙是奪人所愛,無法跟外人說起,他還暗自慶幸,是那鎮紙救了自己一命。
世事無常,幾年以后,王知府因治理濟南府不利,又誤判了一件大案,被朝廷降職成了齊河縣令,而齊河縣令因為治理齊河有功,竟然升為了濟南府知府,兩個人換了位置——命運就是如此無常。
降為齊河縣令的王立明,不得不硬著頭皮去見升為濟南知府的焦任明,極為尷尬。焦知府馬上問王縣令,那方鎮紙可曾用得方便?若不方便,可拿來我再給你講一下它的優缺點以及使用方法。這可讓王縣令頭都抬不起來,解釋還沒法解釋,還不能說是那晚鎮紙被惡鬼盜走了,那可真是鬼才信呢。
焦知府倒也沒難為王縣令,但每次相見,總是提起那方寶玉,弄得王縣令左右都不是。后來,王縣令心中憂煩,夜不能寐,不到兩年,只得棄官而去,狼狽地回到了老家,再不出仕了。
這個故事雖奇幻詭異,不過里面的道理卻值得深思。奪人之愛,有傷天理,肯定不會有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