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標桿企業享受錯峰生產豁免
德州新聞網訊
記者從市政府獲悉,根據《德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明確今冬德州實施錯峰生產的重點范圍是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行業企業。其中,建材行業主要包括水泥、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巖棉、礦物棉等行業企業。化工行業主要針對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
■錯峰生產實施時間
原則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各縣(市、區)根據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測情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各行業錯峰生產實施時間。
錯峰生產實施時間最短不得少于兩個月且必須包含2018年12月、2019年1月。
■實行錯峰生產豁免政策
為避免“一刀切”,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綠色標桿企業,實行錯峰生產豁免,在2018—2019秋冬季期間可以免于停限產。
享受豁免政策的綠色標桿企業由企業屬地政府批準,報設區的市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其間出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重大污染事故等問題的企業,取消其豁免資格。
■嚴格落實停限產措施
對于不符合豁免要求的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省相關標準要求,落實錯峰生產的時間和限產比例。
對于環保手續不全、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監測數據造假、涉嫌偷排偷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全面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實施停產整治。
■優先突出民生保障
錯峰生產企業若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優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已落實錯峰生產要求的工業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不再采取其他臨時性應急減排措施。
豁免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原則上應當實施應急響應,具體由各縣(市、 結合重污染天氣應區)急減排比例等因素在應急減排清單中予以明確。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潘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