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魏曉燕)近日,武城縣公安局破獲一起販賣毒品案,部分涉案人員涉嫌“自洗錢”,這是我市破獲的首起販毒“自洗錢”案。
去年1月,武城縣公安局在辦理一起開設賭場案時,發現2名犯罪嫌疑人有吸食販賣毒品情況,經調查研判后鎖定一涉毒犯罪團伙。經過連續奮戰,專案組抓獲主要涉案人員李某勇,對資金往來進行全面分析,發現其為逃避公安機關和金融機構打擊監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銀行卡、支付寶,用于收取下線毒資,再將毒資轉入自己名下銀行卡和微信,達到轉移毒資目的。
隨后,專案民警沿線深挖,先后抓獲4名涉案人員,他們均供述了明知李某勇販毒卻將個人身份信息提供給其使用的犯罪事實。專案組與銀行、檢察院等部門合作,最終確定李某勇等人行為屬于“自洗錢”。目前,李某勇因販賣毒品罪、洗錢罪數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12年9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