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董杰)近日,陵城區法院訴前調解指導室成功促使一起民間借貸糾紛達成訴前調解,減輕當事人訴累。
該案中,原告于某曾在被告張某工廠干零活。2023年5月,張某借于某6000元,承諾短期償還。然而時間到期后,張某既不還款也不接于某電話,玩起了“失蹤”。無奈之下,于某將張某訴至法院。
收案后,陵城區法院先行指派調解員與原被告溝通。張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拖欠,只因前期投資失敗導致資金緊張,希望于某能再寬限一周。隨后,調解員又找到于某做思想工作,表示訴前調解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且能減少訴累。在調解員努力下,雙方最終簽訂和解協議,張某依照期限償還了全部欠款,此案順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