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莉通訊員王彥王文慧)3月20日,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依托社會大救助系統,充分發揮“大數據+人工”作用,對全市困難黨員和困難群眾進行全面摸排,精準掌握其生活狀況,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
充分發揮臨時救助作用,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性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按規定落實臨時救助,必要時開通“綠色通道”,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由當地民政部門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做好外來滯留臨時遇困人員生活保障,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對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暫時滯留的臨時遇困人員,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階段性提高臨時救助標準,對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等原因導致的暫時性生活困難,救助限額可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不高于1000元的標準適當上浮。
統籌用好市委組織部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劃撥的專項黨費,補助因疫情遇到生活困難的困難黨員和困難群眾。疫情期間,對家庭成員罹患新冠肺炎造成的剛性支出、疫情影響增加的就業成本等,在核定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予以扣減。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等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條件的,可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對符合供養條件的,可采取個人承諾方式先行保障、疫情結束后再補辦手續。重點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確保防控期間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有保障、服務質量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