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關于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處置要求,經專家研判,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確定,逐步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力保障農業生產。農民群眾在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兩點一線”(家庭—農田)、不得聚集的前提下,開展春耕春作。
二、工業企業穩步運行。確需復產的企業要制定精準疫情防控方案,向高新區或屬地鎮街報批,落實防控措施,有序復工、應開盡開。提倡職工在廠居住,企業封閉運行,確需通勤的,除重點管控人群外,持市指揮部或高新區、鎮街核發的通勤證明,堅持“兩點一線”(家庭—企業),不接觸其他人群。
三、建筑企業安全復工。建筑企業制定精準的疫情防控方案,向住建局審批后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確保安全并主動接受監管。
四、發揮醫療機構“哨點”作用。發熱門診、基層衛生院、藥店要充分發揮監測預警“哨點”作用;衛生室、診所暫不就診營業;具有一定規模的藥店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經市場監管局驗收合格后恢復營業,對“四類藥”(退熱、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全部封存,暫不得銷售。
五、商業和服務業有序運營。社會保障類、生活必須類的商超,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經商務局驗收合格后恢復營業;農村大集、集貿市場和非生活必需的密閉場所暫不開放;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共享單車暫不運行;餐飲業可以配餐和外賣,暫停堂食和聚餐;外賣、快遞、物流行業切實落實防控措施,實行無接觸配送,確保安全;旅游景點、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等暫不開放,公園、廣場、濕地等公共場所嚴禁人員聚集。
六、暫停線下教學培訓。全市各類學校暫不開展線下教學。各類托管機構、線下教育培訓機構暫不放開。具備線下教學條件后,由教體局審批實施。
七、落實分級分類管控要求。現有高風險區域、封控區、管控區、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嚴格執行相應管控措施,其他區域人員、車輛、貨 物等可限量有序流動,不得聚集。非必要不離禹,確需外出的執行現行規定。所有小區(村居)管控人員繼續值班值守,執行靈活快捷安全的放行政策,持有效證明的可順暢出行,其他確需出行的規范登記,并落實“一看一測兩查一問”措施。
八、嚴禁聚集類活動。各級各單位一律暫不得舉行大型會議、培訓等聚集類活動,嚴格執行“紅事緩辦、白事簡辦、聚會不辦”規定。
九、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切實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對失職瀆職、漏管失控、影響防控的,堅決追責問責。
十、嚴厲打擊不法行為。對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重點人群逃脫管控、擾亂社會秩序、違法犯罪等行為,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將從嚴從快、依法嚴懲。
本通告自3月24日零時起執行。
禹城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
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2年3月23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來源|智慧禹城 編輯|王琳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