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對成員的絕對控制,“全能神”要求新加入其組織和保管“祭物” 的成員,必須寫“保證書”,并赤裸裸地散布所謂信從“女基督”的人,不再有男女之別,可以同床共枕, “互通靈體”等謬論邪說,使癡迷者中的許多年輕女性喪失起碼的道德底線,不顧廉恥,置貞操尊嚴于腦后,心甘情愿地淪為“全能神”發展成員的工具;或借“愛情”和“婚姻”之名,與拉攏對象“過靈床” ;有的“全能神” 人員還以介紹對象和同居拉人下水,從而導致了許多悲劇。
震驚中外的山東招遠“5.28” 血案制造者之一的張帆,雖畢業于中國傳媒大學大專班,又考上中國傳媒大學本科。但經“全能神”洗腦后,卻人格變異,靈魂扭曲,竟匪夷所思的置家庭道德與社會倫理于度外,唆使父母離婚,給父親張立冬找了個比自己還小6歲的“小情人”,不知廉恥地稱他倆是“亞當”和“夏娃” ,是“神”的創造和安排來做她的“新母親” ,還攛掇父母把家里1000萬元人民幣奉獻給了“全能神”, 使她和家人最終成殺人惡魔,受到法律的懲罰。
又如大學畢業的馬某,在“全能神” 人員“高富帥” 的誘騙下被“全能神” 俘獲,不僅與“高富帥”同居、丟掉工作,又為引誘他人加入“全能神”, 連她自己也不清楚和多少男人上過“靈床”,也說不清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誰的,甚至被“全能神” 棄于家外的柴草垛。在被家人送到醫院做完流產手術的當天夜里,她又一次出走,至今未歸(中國反邪教網《遼寧女大學生被網友騙入邪教 淪為邪教肉體誘餌》)。
而為“全能神”“傳福音” 棄家不歸,導致婚姻破裂的案例更是舉不勝舉。如福建龍巖市武平縣蘭某的妻子張某,參加“全能神”組織后,親友多次規勸也拒不悔改,并于在公安機關對其實施抓捕時脫逃,至今無法取得聯系,長期未盡妻子及家庭義務,被當地法院判決準予蘭某與張某離婚。(海峽導報:《武平女誤入“全能神”邪教組織 致婚姻破裂》)。
(作者:田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