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高敬)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近日印發《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動方案》,在全國沿海地市城鎮建成區毗鄰的65個海灣開展為期三年的拉網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動。
據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行動方案明確了到2025年“65個海灣內岸灘垃圾得到及時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顯下降”,到2027年“65個海灣內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態化達到清潔水平”等目標。
他表示,行動方案突出建體系、陸上截、海上治、及時清、規范處、常態管的協同發力,明確了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態化治理體系、嚴控陸源垃圾入海、強化海上垃圾防治、及時清理岸灘和海漂垃圾、規范處置上岸垃圾、加強海洋垃圾調查與監管等6項重點任務,引導沿海地方形成陸海統籌治理海洋垃圾的管理閉環。
這位負責人表示,行動方案突出責任落實、監管執法、公眾參與、監督指導的協同保障,逐級壓緊壓實海洋垃圾治理的屬地責任,加強岸線巡查和日常監管,廣泛動員社會公眾參與海洋垃圾治理,鼓勵行業協會、公益組織等開展凈灘凈海公益活動,積極研究推動海灣清潔指數測算及排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