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 9月27日,德城區某機械設備公司職工朱某撥打12345市民熱線稱,他遭遇交通事故后被認定為工傷,安裝假肢后卻不能報銷。經德城區人社局核實,朱某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之前配置輔助器具,未在協議輔助器具配置單位配置,其配置的輔助器具超出核定標準。
??? 朱某介紹,他是該機械設備公司的職工,2013年8月12日發生交通事故。當時,他被送到德州的一家醫院治療,在醫院住了21天后,傷勢并未好轉,隨后被送到濟南的醫院。
??? 來到濟南的醫院后,經治療朱某病情有所好轉,不幸的是失去了左腿。此后,朱某在臥床期間,他的父親幫他辦理了工傷認定相關手續。2015年8月15日,朱某被認定為工傷,當年9月24日,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四級傷殘,同時確認可以配置輔助器具。
??? 2014年7月,朱某在德州一家假肢公司配置假肢一具。在濟南住院期間,有十幾家假肢公司來醫院向他推銷,他經過慎重選擇,使用了德州一家假肢公司配置的假肢一具。“我選擇德州的這家公司,主要是為了離家近售后服務方便,而且該公司也給我優惠了一部分維護費用。”朱某說。但當朱某去報銷安裝的假肢時,卻被告知不能報銷,他表示很不理解。
??? 德城區人社局通過12345回復稱,根據《山東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持工傷認定結論、醫療診斷證明書和有關病歷資料,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配置確認,填報《配置輔助器具申請確認表》。經確認需配置輔助器具的,工傷職工持《配置輔助器具確認通知書》,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核準后,到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配置。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應根據核定的配置項目和標準,為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超出核定標準的,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 朱某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之前配置了輔助器具,未在協議輔助器具配置單位配置,其配置的輔助器具超出核定標準,故其配置的假肢不能納入工傷保險報銷。(晚報記者 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