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30元車位管理費屬合理收費
來源:德州新聞網
編輯:夏玉艷
??? 來電人反映:來電人居住在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某小區,小區物業每月向業主收取物業費外,還向業主收取30元車位管理費,來電人對此不解,望相關部門調查核實,予以合理解釋。
??? 部門回復:經調查了解,《德州市住宅物業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用車庫內的車位使用人應當交納停車服務費。市物價局依據《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分等級收費基準價格》有關規定,批復該小區停車服務費最高標準為每月每車位30元。物業公司收取30元的費用屬合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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