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同以檔案最先記載為準
來源:德州新聞網
編輯:徐佳毅
??? 陵城區宋家鎮黃集居民來電反映:自己是陵城區宋家鎮黃集供銷社的職工,前期單位將自己的出生日期寫成1950年,自己實際出生日期為1946年,自己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通過陵城區人社局更改時,工作人員未給予更改,對此不滿。希望主管部門核實給予更改檔案出生日期。
??? 陵城區勞動局回復:得知居民反映的情況后,陵城區勞動局立即展開調查。經了解,根據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該市民身份證出生日期為1946年1月,檔案記載為1950年1月。根據規定,應以檔案記載的1950年1月為準。目前,工作人員已經將該規定詳細解釋給該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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